问题 | 摇号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之下,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保证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的心态并对其所做出的承诺具有高度的信任感,往往会选择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采取认购协议、订购协议以及预定期限购买等多种方式来收取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然而,如果购房者未能如约履行承诺,无法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合同签订的全部流程或者在相关条款上与开发商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大多数开发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定金。显然,这种定金或订金的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为他们在签署合同时往往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常常在面临着定金无法退还的巨大压力下,不得不违背自己的初衷,被迫接受开发商提出的一些并不合理的条款,这使得他们的真实意愿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从而破坏了合同公平、公正性的基本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指出,当开发商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以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如果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应当依据法律有关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并非由于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造成,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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