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纠纷立案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立案的必要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其次,需要有明确无误的被告方; 再次,原告需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 最后,该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内。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应该坚决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对于符合上述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向当事人送达相应的立案通知书; 如若不符合以上起诉必需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对该申请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裁定结果表示不满,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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