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海买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房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如下:如经书面催告后,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则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赔偿因逾期而产生的相应损失;若经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合理期限内按期交房,并且未向购房者提供充分、合法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并由开发商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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