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备案如何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办理备案程序如下:
首先,通过网上平台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环节,开发商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提交登记备案申请;接着,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开发商所递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通过后颁发备案号并据此形成电子合同文档,随后买卖双方根据流程依次签署各自持有的合同副本,确保每份合约均有合法印章可供识别; 最后,当所有合同签署完毕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再次对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返还备案号,至此,备案工作宣告圆满完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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