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房屋过户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有权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并完成产权过户。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住房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公正裁决、出具具有执行效力的判决书后,再着手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借这份公函即可顺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债务方未能在指定的时限内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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