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璧山新房子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新购房产存在质量问题,您有权依照房屋买卖协议中的条款寻求出售方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当房屋主要结构的质量不足以满足交付使用之需,或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权威机构勘查确认该房屋主要结构的质量确实达不到规定标准时,购买方有权利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另一方面,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的正常使用,购买方同样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对于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售方必须承担修复责任;如出售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购买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将由出售方承担。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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