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一房二卖惩罚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尚未正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约的情况下,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的一房两卖违规行为,相关部门通常会采取给予警告、勒令限时纠正,以及处以2万元人民币至3万元人民币不等金额的罚款等措施。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在未正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子再度售予他人者,应受到警告处罚,并被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同时还需承担2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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