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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标准中延期交房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最长期限,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而一般情况下,该期限皆可通过各方当事人的友好磋商加以明确。若因为延期交付问题引发了纠纷,购房者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照相关法规,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达一个月之久,则需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
此外,对于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亦有如下规定:
首先,双方协商。购房者与开发商可自行约定,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依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亦可约定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其次,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对此事项未作明确约定,双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仍可就损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约定。
最后,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例如远低于实际损失,购房者有权要求予以提高,而法院将会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若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则应参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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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9: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