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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合同标注预售是什么医生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房屋预售亦称为商品房预售和楼花买卖等,其本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通过协商约定,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者预付款,从而在未来特定时期内拥有现房的一种房产交易方式。
2、从更深层次上讲,这种形式实际上是一种房屋期货交易,仅是对房屋的一纸期货合约进行买卖。目前,这种形式已经与成品房的销售构成了我国商品住房市场中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模式。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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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