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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交了4个月签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在签署了房屋认购书之后,倘若其中明确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在认购书签订之后,关于购房订金的处置方法便可以依据以下四种情形来判断:
1.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所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完成签约手续,便属于买方违约,此时,买方所支付的订金将无法予以退还;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内将已被认购的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按期正式签约,这便构成了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其所支付的订金。
2.若买卖双方均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完成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在买方履行了其在正式合同中的义务之后,其所支付的订金可以用来冲抵部分楼款,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方式来处理订金问题。
3.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方面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买方所支付的订金全部予以返还。
4.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任何一方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条件,例如房价、房号、建筑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能顺利完成,这种情况便可视作违约行为。若买方违约,其所支付的订金将无法予以退还;反之,若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其所支付的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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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