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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补偿去哪儿领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不幸遇到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的问题,您拥有合法权益寻求我国国务院设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和监督。这一政府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着对全国房地产行业全方位的监管职责,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在这样的状况中,您可以通过向开发商发出正式而有力的书面催促通知,明确清晰地表述出对于尽快拿到房产及由此引发的逾期损失赔偿等方面的核心诉求。倘若在您发出书面催促后的三个月时间周期里,开发商仍旧未能够圆满完成房产交付,且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明或者理由,那么身为业主的您便有权力解除相关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应的利息费用,以切实履行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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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