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韶关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支付购房订金之后,如若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屋,理论上是可以申请退款的,然而必须符合购房者并未构成违约行为这个前提条件。如果因特殊状况或者自然因素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难以签订买卖合同、对于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容的理解与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顺利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情况,则定金有望全额退还;
此外,若由于卖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购房者有权收回定金并且获得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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