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拆迁补偿争议时,可选择如下途径进行维权处理:
首先,当事人有权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由其进行裁定,若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则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如地方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以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经裁定后当事人仍对处理结果存有不满,则可以依法向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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