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是否是20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业纠纷,又称为房地产纠纷。它通常是指个人、公司以及各类社会团体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为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争议。更为详细地说,这些争端主要涉及到有关房屋与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方面的矛盾和纠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房地产纠纷,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其民事权益,则需要在三年内提起诉讼,而且最高诉讼期限为二十年。这就是说,如果权利人物权受到侵犯,但却不知情或者未能及时发现,那么他/她必须在二十年内提出诉讼请求,否则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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