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装修合同与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所导致的赔偿事宜,其处理方法通常会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合格标准,导致无法进行交付使用,或是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核实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依然不符合要求,那么购买者有权申请终止交易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其次,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干扰到日常居住的舒适度和便利性时,购买者也同样具有提出终止交易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最后,如果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之内,卖方应承担起修复责任;如卖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购买者可自行选择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工作。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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