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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购房交定金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订押金的具体规定如下:预定押金,又称为保证金,旨在保障交易双方对于所签订之合同债务负有责任的履行与实现。在实践中,预定押金通常采取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货币作为担保措施。
然而,需注意的是,此种定金支付的金额上限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价值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视为无效。若给付定金方未能按约履行其义务,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同样地,如收受定金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也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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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3: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