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之相关规定,若遇房地产案件纷争,双方当事人可依据已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其进行公正公平的裁决处理。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述,当各方当事人并未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失效时,他们同样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纠纷,如适宜以调解方式解决,应先进行调解工作,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在仲裁机构作出最终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后,各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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