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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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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介绍

(一)出卖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2.承租标的物之瑕疵担保义务和损害赔偿义务。

 (二)出租人的义务

相对于出卖人,出租人就是买受人,其主要义务有:

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

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

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

4、取回权。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合同法》第242条)。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可以取回;当承租人重大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当然也可以取回。

5、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目的时的责任。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合同法》第244条)

6、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245条)。这是关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即出租人担保标的物不被第三人(出卖人等)所追夺,不被第三人所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被第三人主张知识产权)。

7、对第三人造成侵害的免责。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246条)。

(三)承租人的义务

1.根据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担负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依约定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间届满时返还租赁物。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资格问题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即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需具备金融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主体。即并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发布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无效。因此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审查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问题研究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兼具融物和融资的功能,以融物为表现形式,内容却是融资。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指的是传统的租赁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共性,在实践中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形式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明法律事实的重要证据。所以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传统租赁合同的合同形式可分为两个层次:1. 租赁期不满六个月的,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较小,租金较低,租期也较短,证据易于收集。所以合同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租赁期六个月以上的,往往租赁物价值较大,租金较高,租期也较长,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所以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特别提醒:

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的,一般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完全履行,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即使没有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2. 合同当事人的区别

融资租赁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

融资租赁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参与,通常由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合同(有些情况下,还可能出现出租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合同、承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设备供应合同等等)构成,其内容是融资,表现形式是融物。

传统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有期限的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该租赁物。租赁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

3. 出租人资格要求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没有特别的限制。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所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能是法人。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没有特定的限制。

4. 租赁物是否事先拥有的区别

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在订立传统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现有的财物出租,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购买财物用于出租,总之出租人事先是拥有租赁物的。

在融资租赁中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是没有相应的经验去选购租赁物的,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自己的租赁物是了解和熟悉的,这也是两种区别之一。

5. 租赁物是否可反复出租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一般不反复出租。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可反复出租。

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是承租人需要某种设备又缺少资金购买时,而向出租人提出要求其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

在传统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可以反复租赁租赁物。

6. 租赁物交付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中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由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7. 疵担保责任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的,作为买受人的出租人只有付款的义务。出租人实际上是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提供资金,真正的买卖双方是承租人和出卖人。因此,出卖人应直接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是将自己现有的物或者根据自己意愿购买的物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出租人对租赁物负瑕疵担保责任。

8. 租金的区别

融资租赁中的租金,一般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可以自由约定。

在融资租赁中因其为“融资”租赁,所以承租人支付的对价并非是使用租赁物的对价,而是融资的对价。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并不是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承租人分期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价金的本息和出租人应当获取的利润等费用的偿还。又因为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一般不反复租赁。所以,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标准的确定,与传统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标准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它高于传统租赁中的租金。租金以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为基础,通常情况下,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包括三部分,即租赁物的成本、为购买租赁物向银行贷款而支付的利息、为租赁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在传统的租赁中,租金由双方自由约定。

9. 租赁物维修义务负担的区别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一方面不负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另一方面享有于租赁期满后收回租赁物加以使用或者处分的期待利益。因此,承租人为保障出租人期待利益的实现,不仅需妥善保管租赁物,而且负有维修保养租赁物的义务。

在传统的租赁中承租人租赁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收益,这就要求租赁物的状态必须符合使用的目的。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这是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但并不排除在有些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10. 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的区别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满租赁物归还出租人。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关心的是如何收回其投资以及盈利,而对租赁物本身并没有什么兴趣,在实践中,大多数融资租赁交易均把承租人留购租赁物作为交易的条件。这是因为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目的,并不是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于通过向承租人融通资金来获得利润,其之所以在租赁期间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主要是为担保能取得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租赁期满,出租人无保留租赁物的必要,而租赁物对承租人仍有价值。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于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另外在税收监管体制中,也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11. 租赁期限的区别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没有特别的限制。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归纳、整理了融资租赁合同与传统租赁合同的10个主要区别。希望通过对这10个区别理解,您对融资租赁合同能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在实务当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处理起来还是很麻烦的。实务中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不那么泾渭分明,遇到具体案件时需要通过基本原理并结合实践进行深入的法律研究。

12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五、融资租赁合同案例分析

出租人未取得融物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一、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绍兴市纺织集团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绍兴市商业银行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绍兴市财务开发公司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审原告诉称,1995年3月20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在北京与绍兴市纺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签订回租购买合同书,约定:中信公司向纺织公司购买POY偏细丝生产设备并出租给纺织公司使用,纺织公司以租回使用为目的,向中信公司出售上述租赁物;租赁物总款为171万美元;货物的所有权于合同生效日起归中信公司。同日,中信公司与纺织公司、绍兴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绍兴市财务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根据购买合同在北京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书,约定:中信公司为出租方,纺织公司为承租方,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为

融资租赁合同相关词条

  •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的有关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生效,该法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依据。

  •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 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2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 租赁合同的解除

    租赁合同的解除,是指租赁合同有效成立后,当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仅向将来消灭的法律行为。

  • 融资租赁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融资租赁指向承租人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租赁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事先约定的名义货价,租赁物转让给承租人。

  •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别的租赁方式,又可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一种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方式。其中,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承租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主要目的是融通资金并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出租公司相当于为承租企业筹集了购买设备的价款,而承租企业只需要按规定交纳租金。

  • 书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以文字形式签订的租赁合同。

  • 不定期租赁合同

    指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期限不清楚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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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