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邢台新房质量如何保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者对所购置之房产进行验收之际,若不幸发现该房产存在品质瑕疵,则可依据法律规定有权拒绝接受该房产,并务必详细记录与保留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借助照片摄影等方式来详实记载该房产存在的品质缺陷之处。
其次,购房者亦应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所载有关于房产交付时质量标准的具体约定,以及对于可能发生的退房事宜的相关约定。若合同内容中已明文规定此类情况下的解决方案,那购房者即可参照合同条款做出相应选择,如要求退房或敦促开发商进行修缮。当所购之房产在墙体和地基等主要构成部分存在严重品质瑕疵,或者该房产存在其他严重品质问题,以至于影响到购房人的日常生活和使用的,那么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请求,包括要求退房、退还已支付款项及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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