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款没办开发商告知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未能成功办理购房贷款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当事人便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要体现为继续践行先前承诺、提供其它补救办法或进行实际赔偿等多种形式。
然而,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方的原因而致使购房贷款申请无法顺利完成,则可依据具体缘由选择部分或全面地免去自身责任。此处所谓的违约赔偿损失,意指当行为人违背合同约定并给对方带来损失时,需向受害方支付特定金额的货币用以填补此损失。这种违约赔偿损失形式,作为一种应用范围较广的责任方式,其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受损权益,使遭受侵害的权利得以获得救助,从而使受害者能够恢复至遭受损害之前的状态。违约赔偿损失实际上是合同债务的一种转化形态,与合同债务具有同等性质,因此,对于相应的合同债权的担保等事项,在违约赔偿损失请求权方面将持续存在,除非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 此外,违约赔偿损失既包含法定的赔偿损失,亦涵盖约定的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即是合同当事人由于违反合同义务而必须承担的责任。通常而言,违约当事人须具备一定条件方可承担违约责任。要成立违约责任,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首先,要求合同义务确实存在且有效。不依赖于合同义务的存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并非违约责任。这使得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得以区分,后两者均无需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其次,要求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其中包括了履行不能、履行迟延以及不完全履行等情形,同时还涉及瑕疵担保、违反附随义务以及债权人受领迟延等可能与合同不履行相关联的制度。 最后,不得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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