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预售合同费用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涉及到的款项支付过程可以被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进行处理,例如:
首先需要支付总价款的约30%作为定金或首付款(这是针对首次购房者而言的比例标准);接下来,当该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封顶之后,便可根据实际情况交付一定比例的款项; 最后,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之际,剩余的款项则需全部结清。 然而,关于每个阶段具体应支付的金额并无固定的规定,还需要结合所购房屋的总价值以及购房者所拥有的房产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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