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退还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被主张退回的。当双方严格按照先前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定金应当转化为价金纳入交易总额并予以退还;但是,当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其已支付的定金将会被当作违约金不予退还;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他们必须将收到的双倍定金退还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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