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北辰房地产业主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协商乃是当事人运用自身合法之处分权,于法律所允许之范围内,彼此体谅相让,通过协商之途径妥善解决纷争之事。
(2)调解:此种方式系指在非仲裁机构以及诉讼程序之外,由公正无私之第三方主持干预之下,促使房屋交易纠纷之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予以解决。 (3)仲裁:仲裁意即买卖双方当事人遵循事前或事后拟订之协议,自愿将此等争议交与双方均认可之仲裁机构处理,由该仲裁机构依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客观事实作出裁决,以求妥善解决纠纷。 (4)诉讼:诉讼乃是当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之时,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客观事实作出判决,以期达到公平、合理地解决纷争之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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