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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实际损失如何确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
然而,我们可以借鉴国内部分地区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来确立一套适用于此类案件的认定标准。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当事人之间关于房屋升值导致的差价损失已经达成共识且得到了明确的书面协议,那么就应当予以尊重并遵循契约精神,对于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没有更合适的参照物的情况下,我们通常会选择参考最接近的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这个价格应该是同一栋楼的相同楼层和房型,或者是相邻的同一栋楼的相同楼层和房型,再者就是位于同一个地理位置的其他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
(2)如果没有上述的参照物,我们也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由他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从而得出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差价损失。在确定损失的时间节点时,我们会站在保护守约方权益的角度,以守约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为基础,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房屋价值的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合理地确定。
此外,我们还会充分考虑到守约方的履约情况以及违约方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能够预见到由于房屋升值可能带来的差价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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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