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中介收取我的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中,这一环节通常涉及向中介支付定金的问题。
然而,我们应当明确一点,定金的实际接收方应该是销售楼宇的一方,而非中介机构。在某些情况下,人们也可能选择预先将定金交付给中介,然后再由中介将其转交至售房者手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订、执行以及在必要时解除所设立的一种担保措施。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应由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定,但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他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必须按照双倍的标准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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