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主体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购房过程中察觉到房屋存在品质问题,买方可根据已经签署生效的购房协议,按照其中所明确列明的条款和条件,逐项核实比较,针对发现的房产品质缺陷可依法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张修复及相关损失的赔偿要求。当因房屋主要结构部分的质量未能满足既定标准,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或在交付后经专业机构检测证实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时,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购买该房产的合约,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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