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宁劲风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即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沟通与磋商,达到共识并妥善处置相关问题;
其次,我们还可以采取调解解决的途径,这是当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满意的结果时候,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的主导主持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互相理解,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迅速有效地解决购房纠纷; 再者,仲裁也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它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产生前或产生后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进行公正裁决,这种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此外,行政解决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对于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果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最后,诉讼解决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即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购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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