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购房定金且已生效后,倘若当事人不再有购买房屋之需求,然而开发商却未进行定金退款事宜,这类情况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中对定金条款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债务之后,定金应充当货物或服务的价格等价物,亦或是予以退还;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样,当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之时,须按双倍金额返还定金。因此,针对购房合同中的定金问题,我们应严格遵循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定金条款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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