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双方达成和解还会留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若双方实现了和解成功,那么是否会留下案底的情形需根据具体状况来判断。
例如,若此事件性质较轻,其犯罪情节也明显微小且对社会的影响程度较低,甚至连罪名都无法成立,那么则不会被记录于案底之中。 然而,倘若涉及的罪行属实,即便是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在量刑环节或许能够得到适当减轻的优待,但是案底仍然不可或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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