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怎么维权赔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业主有权采取维权行动,应当向其递送催告通知书,以敦促开发商尽速履行交房义务并对逾期期间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在此前提下,若经过催告期后开发商仍旧无法如约交付房屋并且没有充足合理之解释与回复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请求开发商就此违约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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