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可依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进行赔偿,或者以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赔偿金额。
然而,针对具体违约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若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较大,则违约金可相应调高,但其上限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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