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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不服法院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租赁争议案件,若您对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可依法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地方基层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裁决或判决有异意者,在该裁决或判决的法律文书送达至其手中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同样地,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基层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裁决持有异议,也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根据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上诉状必须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且需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其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若当事人选择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移交给原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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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4: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