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遇到了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情况,购房者务必适时行使其催告权。
首先,对于想解除购房合同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应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告。 其次,在经过催告之后,若开发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仍旧未能按时交房,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获得合同解除权。也就是说,购房者要想解除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开发商需存在延迟交房的行为; 其次,需要经过催告程序; 最后,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 此外,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自催告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这意味着,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均有权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性地失去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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