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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舟山购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支付购房定金之后又萌生退意的买方,有权利与卖方进行协商以撤销房屋购买协议,但卖方保留拒绝退还定金的权力。关于此,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交易的担保措施。
同时,支付定金的行为将触发定金合同的生效。再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法律规定,当卖方按照交易条款履行其义务时,定金应转为交易款项或予以回收。
然而,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无法达成交易目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无法达成交易目的,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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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