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房地产多元化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房屋权益争议的问题,有以下四种常见的解决方式供您参考并选择适宜自己的选项:
首先,当事人各方应当根据自身需求与利益寻求合适的自行协商途径,以便实现妥善解决纠纷之目的; 其次,如果通过自行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请求该机构协助开展调解工作,以期达成妥协方案; 再次,如果在签订的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的仲裁条款,那么他们就可以依照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争议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裁决; 最后,如果前述三种途径都无法有效地解决争议,那么他们还可以向所在地区具备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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