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纠纷到哪一级法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因继承房地产而引发的争议或纠纷时,相关当事人应采取合法途径向被继承人在离世时的居住场所或主要遗产来源地区域范围内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此种审判方式,可视为民事诉讼领域中十分重要且实用的专属管辖原则的生动体现。对于专属管辖原则,这是根据当今法律体系中的严格规定确立的概念,旨在明确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仅能由特定的法院享有审判权,而其他法院则对此类案件没有管辖权。因此,可以看出,专属管辖原则具备着强制性、排他性以及优先性等显著特征,任何人均不得违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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