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与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和解,亦被称为“协调”或“谈判”,系指当合同纠纷产生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再次展开对话协商,以追求在充分尊重彼此权益的前提下,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化解矛盾冲突之解决方案。
2.调解,是指在第三方人士的主持与协助之下,通过运用劝说、教育以及其他相关手段,以期解决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合同纠纷问题。 3.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将争议提交至(具备公认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由该机构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公正评估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途径。 4.诉讼,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积极参与下,依法开展审理案件、解决纷争的司法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