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购房人具备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资格。在合约签署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延期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经过了适当的催告和等待期,但仍然未能成功完成其应尽职责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解除该份合同。
然而,此项权利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即期限仅在过去的一年内有效。换言之,只要在这基准日期前的任何时间点,购买者都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但是,若超过这个期限,购买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是因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其他特殊原因)。 其次,对于购买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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