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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退房退利息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确实是可以退房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即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若经过催告之后,至多给其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依然无果,此时,作为当事人一方,对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出诉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当因开发商的过失行为而导致退房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仅涵盖了房屋的全部价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还包括了业主在前期已经支付的一系列费用,例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等等,以及利息损失等,这些都应当被纳入到购房者实际损失的范围之内,由开发商负责补偿。
至于退房款的处理方式,对于选择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支付的款项或相应的利息。
然而,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的情况,则需要更为复杂的操作流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将应退还的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那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而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那部分则直接交给银行,这也意味着买家已经向银行提前偿还了贷款。银行收到还款后便会终止与购房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该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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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8: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