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能做抵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进行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时,所涉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达到房地产转让条件并且已经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实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以预售商品房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时,必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预购房屋合同。对于将预购商品房或在建工程用作抵押物的情况,相关部门有责任在抵押合同中作出准确记录。
最后,如果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顺利竣工,那么当事人就应该在抵押人领取到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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