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果醉驾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并且危害程度不大,检察院可以决定不予起诉。
例如,在深夜里仅短时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并未产生任何实际性危害结果; 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体内的酒精浓度低于100毫克/100毫升,且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他人轻伤及其以上伤害,且犯罪嫌疑人在认罪和悔罪的同时,也不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大型桥梁等重要路段或时间段进行驾车活动,驾车时也未搭载乘客,以及从无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情况出现的时候,都将有可能获得检察院的不予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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