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要我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的违约金以合同标价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计算基准。若因此产生的损害巨大,违约金可相应增加,然而增幅上限不应超越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关于违约金的确切数额,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预先进行详细商洽并加以明确规定,另外也需要考虑到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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