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已向警方报案且为自诉案件性质,则案件当事人有权撤销案件;但若是公诉案件性质,当事人无权撤销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自诉案件,当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而在自诉人正式宣判前,他可与被告人达成自我或撤销其自诉。 关于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中,那些被指控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相关法律条款导致犯罪行为发生,或者存在本法第十六条所述情况之一者,此时,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对于犯罪恶行程度较轻,依据刑事法律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由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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