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资料贷款正常还款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贷款时使用虚假资料,但若未曾涉及故意拖欠还款,且能按期如约履行偿付责任,则无需担心会因此行为面临刑事拘留之虞;
然而,倘若在获得贷款之后即与金融机构失去联系,并故意以拖延或拒付等方式躲避债务,便涉嫌构成诈骗罪行。 一旦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例如,十万元以上),此类行为很可能被判定为犯罪,并面临由公共法律体系所规定的严峻惩罚。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凡通过提交虚假资料实施贷款行为者,其最终目的是非法占有款项,而涉及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即构成违法,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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