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德房子延期交房费用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考虑具体情形。首先,倘若该房产尚处于开发商未向物业购买者交付之阶段,那么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则应由建设单位支付承担。其次,若因买方自身因素导致房屋交付日期有所延迟,此时物业服务费用将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费用由业主自行交付。再者,若由于房屋交付日期的拖延,致使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启动物业服务事宜,则在这个特殊情况下,买卖双方均无需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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