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预售手签什么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契约是指预先出售商品住房的开发商与潜在购买者之间,通过缔结书面议定书的方式达成共识,其中包含了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购房者转让已建设完成的商品住房所有权,以及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预定款项、按约定接收商品房的详细规定及具体条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