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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没有房产纠纷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无任何财产争议,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则对于其他事宜亦已达成共识,可签署离婚协议,并向相关机构递交申请以办理离婚手续。此项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其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例定了当两性人士自愿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同时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该协议内容应详细注明夫妇双方关于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育、财产分割,乃至债务负担等事项的协商结果。此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指出,如有一方当事人希望离婚,可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法奏效,则应准许离婚。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均属于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的范畴:(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达两年以上;(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则应准许离婚。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则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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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