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私自挪用个人存款涉嫌什么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银行私自挪用个人存款涉嫌什么犯罪 银行或银行员工违规挪用用户存款,对于这种行为,主观上挪用客户资金犯意明显,客观上实施了挪用行为,挪用数额较大的,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构成有: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该罪的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该罪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该罪主观上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银行私自挪用个人存款涉嫌什么犯罪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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