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宁购房交定金后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然而却决定不再购买该房源,卖方有权拒绝退还这笔定金;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卖方自身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得以顺利执行的情况,那么卖方则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使得合同目的无法达成,便丧失了向对方追索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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