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盗窃罪从重量刑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盗窃罪从重量刑怎么判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盗窃罪需从重惩罚的情形主要涵盖了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金额较大等特殊状况。在针对此类盗窃罪行作出判定的时候,需要全面地考量犯罪者的犯罪情节、盗窃所得财物的价值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若盗窃所得财物的价值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而当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会受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个人裁量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从重惩罚情形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金额大等。量刑需考虑犯罪情节、盗窃财物价值及负面影响。巨大或严重情节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量刑受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官裁量权影响。

二、盗窃罪从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1.实施多次扒窃行为;

2.采用破坏性的方式实施盗窃,并导致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多次实施入室盗窃行为;

4.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进行盗窃;

5.正在接受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服刑期或教养期内实施盗窃行为;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或管制、监外执行期间实施盗窃行为;

7.曾经因为盗窃行为而受到三次以上的治安处罚,或者两次以上的劳动教养,且在两年之内再次实施盗窃行为;

8.曾经因为盗窃行为而被免予起诉、免除刑事责任,但在两年之内再次实施盗窃行为,或者曾经因为盗窃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但在三年之内再次实施盗窃行为;

9.盗窃盲人、聋人、哑巴等残疾人士、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财物;

10.由于盗窃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盗窃罪从重加重的情节有哪些

关于盗窃行为所涉及到的从重且加重刑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多次盗窃”,这意味着在两年内出现了至少三次的盗窃现象;其次是“入户盗窃”,指的是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供他人居住并且与外部环境相对独立封闭的住所以及家中进行盗窃活动;再次是“携带凶器盗窃”,包括在行窃过程中携带枪支、爆炸品、管制刀具以及其他由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拥有的武器用具,或者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而一并携带对他人生命安全可能构成威胁的其他器具进行盗窃;接下来是“扒窃”,即在公共场合或者是公共交通工具之上未经许可擅自将其他人身上携带的财物据为己有的情况;紧接着是“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还有就是组织并控制未成年人从事盗窃活动;另外,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事件中,如果在事件发生现场有盗窃行为的话也同样会面临加重处罚;最后,如果因为盗窃行为而给社会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加重刑罚的范畴。

盗窃罪从重惩罚情形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金额大等。量刑需考虑犯罪情节、盗窃财物价值及负面影响。巨大或严重情节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量刑受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官裁量权影响。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0:25:44